地上權住宅是什麼意思?
建商向政府、地主買下有使用時間的土地使用權(一般為50~70年),等建商蓋好房屋,就進行出售動作。
你的房子不是你的,你只能擁有一段時間的居住權,也就是擁有50~70年後,終究會失去房屋所有權。
它的增值空間有限,貸款不易,以自住來說,不在乎房價是否增值、未來不用留房屋給後代、不再進行買賣房屋、擁有較多自備款的話,或許就適合考慮購買此類房屋,像是不婚族、丁客/頂客族(雙薪、無子女)、快速展店需求(例如全聯)。
地上權住宅,依產權歸屬有兩種類型
1.地上權住宅:可分割移轉,產權屬於購屋者,能自己進行房屋買賣,但是貸款成數不高,等使用時間到時,需要將建物和土地歸還給所有權人。
2.使用權住宅:租房概念。不可分割移轉,產權屬於建商,購屋者只擁有房屋使用權、房屋是登記在建商名下,未來想要出售需要經過建商同意,也無法進行貸款。
地上權房屋優缺點
優點
1.總價便宜。
2.位於精華地段。
3.不用繳地價稅,出售房屋,不用繳土地增值稅。
缺點
1.有使用期限,時間到就必須歸還土地、建物給所有權人,如果沒有妥善規劃,可能會是老年無家的情景。
2.貸款成數較低。
3.沒有土地所有權。
4.增值空間低。
5.需每年繳納地上權土地租金、房屋稅。